合并改组适用于目前我国大多数资产规模不够大又希望改组为上市公司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暂时没有达到《公司法》、《证券法》与《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各方可将其主要的经营性资产剥离,以原企业对该部分资产的权利合并成立新的企业,并改组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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