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5 19: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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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里面可以出具哪些审计意见?
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师认为被审计者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如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及重大不确定事项等。3、保留意见: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4、否定意见: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5、无法表示意见: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且其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而广泛的,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五种审计意见类型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分别出具(一)无保留意见;(二)保留意见;(三)否定意见;和(四)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只有当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注册会计师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一)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二)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三)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四)注册会计师已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必要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五)不存在应调整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