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地址是Internet主机的作为路由寻址用的数字型标识,人不容易记忆。因而产生了域名(domain name)这一种字符型标识。DNS最早于1983年由保罗·莫卡派乔斯(Paul Mockapetris)发明;原始的技术规范在882号因特网标准草案(RFC 882)中发布。1987年发布的第1034和1035号草案修正了DNS技术规范,并废除了之前的第882和883号草案。在此之后对因特网标准草案的修改基本上没有涉及到DNS技术规范部分的改动。 DNS即为域名解析服务。二、com是顶层域名吗?
在域名系统中,顶层域com代表该网站一般是商业性的机构或公司,并且一般可在国际内访问。为commercial简称,表示表明由商业组织注册此域名的原始意图。是目前国际最广泛流行的通用域名格式,全球的用户超过1.1亿个,所有国际化公司都会注册域名。国际域名及IP地址管理权威机构ICANN认证的域名注册服务商(称为Registrar)可以提供(商业机构)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