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理局网站,在许可服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上申请;2、填报相关资料,保存审核后,进行打印;3、整理材料和相关人员资质、公司资质、域名证书等资料交到所在的省监管局受理大厅进行审核,材料不符合会当面拒收或提出补充。企业想要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的话,需要具备有以下条件: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4、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5、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二、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网上怎么提交?
1.申请。申请人登录该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提出审查意见,组织现场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