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银行对民国财政的影响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3-08-23 14:00:00   来源 : baa    作者 :乐百管    浏览量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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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银行的名字在社会性质的变革中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基于它在中国社会近代化,尤其是金融领域的特殊地位,为民国初期整顿国家财政金融秩序提供了便利的资源和有价值的借鉴。

首先,大清银行为民国初期建立国家中央银行的模板。对比大清银行则例与中国银行则例便可发现,大清银行的部分制度在中国银行得到了延续。例如,大清银行为宫商共股、国家经营,民国政府在筹备中国银行时也采用了这种股份构成形式。

其次,大清银行为民国初期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大清银行章程中规定“惟购买此项股份者,必须书明姓名、籍贯,注册以本国人为断,他国人民不得购买,其原有股分者,亦不得转卖与他国之人”,保证了银行民族资本的特性,也开启了中国华资银行的先河,在它的引领下出现了金城银行、北洋保商银行和大陆银行等民族资本银行,削减了外资银行对于中国金融市场的控制,开拓了我国金融业的新形势。南京临时政府在发展经济上的主要目标便是“以工商实业为竞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着重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这些银行的出现则带动了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也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经济保障。

再次,大清银行为民国初期的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财政部门的重要人物,以及中国银行职工,大多曾在大清银行任职。例如南京临时政府财政总长陈锦涛,曾任大清银行秘书长;参与中国银行、金城银行、盐业银行和大陆银行筹备的,北洋政府财政部次长吴鼎昌,曾任大清银行总行总务科负责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宋汉章,曾任上海大清银行经理。大清银行培养了一批熟悉中央银行业务、了解近代金融业的人才,他们在民国初期整顿财政金融秩序、发展民族经济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开创性事业都是在他们的推动下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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