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管理式兼并与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有以下异同点:
共同点:
- 都是企业的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契约行为。
- 投资者不直接经营企业。
- 经营者在经营企业的业绩中得到相应的报酬或收益。
不同点:
- 在受托管理中投资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是信托关系,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中不存在这种关系。
- 受托管理中目标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形成了特定的“信托财产”,而承包和租赁经营中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 在受托管理中,企业管理层有较大的经营管理权和对财产的处置权,而承包和租赁经营相对受到契约和发包人、租赁人的限制。
- 在受托管理中,收益分配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收益有国家行政性法规作为依据。
- 在承包和租赁经营中,经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而受托管理中的管理者是企业,明确以控制受托企业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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