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式战略联盟一般被认为是知识转移的沃土。很多公司选择股权式战略联盟的动机之一就是获取合作伙伴的先进知识和技术。当合作伙伴在联盟中合作以后,就会暴露自己潜在的知识、技术和其它有价值的资源。因此一些合作伙伴会由于选择股权式的战略联盟结构模式而失去了对其核心竞争力的控制。在某些战略联盟中,当一方从其合作伙伴那里获得了所需要的知识、技术后就会突然地结束联盟。从这种意义上说,建立股权式战略联盟将会使公司暴露在很高的合作风险之下。而且,当一个公司越难保护其有价值的技术资源和管理资源的时候,建立股权式战略联盟就会产生越大的合作风险。同时,选择股权式战略联盟也意味着显著的增加了绩效风险:
首先,建立股权式战略联盟需要直接投资来获得一定量的股权。因为投入的资金需要回报,所以股权式战略联盟具有更高的绩效风险。
其次,因为公司在联盟中拥有股权,所以,如果联盟失败,投入的资金将化为乌有:如果联盟终止,则需将其转卖。又由于合作伙伴都深深扎根于股权式战略联盟中,所以公司想要从联盟中脱离出来也是一个非常困难和漫长的过程,有很高的退出成本。
第三,股权式战略联盟较高的绩效风险还来自于其较高的控制成本。因为共同拥有股权不仅使公司战略的灵活性降低,而且,可能由于组织文化方面的差异,使得联盟公司之间决策的联合制定和实施也更加困难。最后股权式战略联盟之中因各合作伙伴都拥有联盟一定数量的股权,因此降低了联盟各方自身决策的灵活性。总之,与非股权式战略联盟相比,股权式战略联盟不能有效的防范合作风险和绩效风险。
与股权式战略联盟相比,非股权式战略联盟能够更加有效地控制绩效风险。因为非股权式战略联盟没有进行股权和所有权的转移,所以它更加灵活,更容易重组、改革、或终止。当公司管理者对联盟的绩效风险估计较高的话,那么未来的战略联盟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而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选择非股权式的战略联盟,因为这种联盟形式对公司所造成的绩效风险比股权式战略联盟为小。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源于第三方作者授权、网友推荐或互联网整理,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学习与参考之用。所有文本和图片版权归原创网站或作者本人所有,其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任何版权侵犯或转载不当之情况,请您通过400-62-96871或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进行相关处理与修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