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及子公司交叉换股是并购公司、其母公司和目标公司之间都存在换股的交叉关系。通常在换股之后,目标公司或消亡,或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或成为其母公司的子公司。换股是公司合并的基本特色,但收购者若将本身股票当作价金付给目标公司股东,即是一种换股作业。在美国,公司可直接发行新股用以向对方公司股东购买股票。然而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持有本身股票,因而在我国公司若以换股方式收购某家公司时,必须利用实际现金作媒介,而且要交纳证券交易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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