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收购的优点包括:
全流通股的公司其股东比较分散,中小股东较多,采用在二级市场上场内收购的方式,收购方可以较迅速地提高持股比例直至获得控股权。
因收购流通股不受国家有关政策的限制,收购方只要按照有关规定,在收购时及时公告或发出收购要约,就可以进行收购。
由于收购的是可流通股份,收购方在持有六个月后就有权在二级市场上抛出,使收购方可以视市场情况作出增持或减持股份的选择,因而灵活性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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