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收购式兼并指以取得某一特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为目的,通过交易所连续购进或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公开发出要约邀请或标书,购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全部和部分股份的行为。股份收购也是购买,也是一种交易行为,但与资产/股权购买又有很大不同,主要在于:
- 股份收购的买方是特定的,而卖方则是不特定的。
- 在“一对多”的情况下,买方可通过证券交易所连续购买或买方预先发出要约邀请,由卖方再要约,最后由买方根据要约邀请条件予以承诺,或是买方预先发出标书,由众多的卖方投标,最后由买方根据标书规定的条件予以确认。
- 股份收购的标的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 股份收购需要严格遵守股份有限公司和证券市场的有关管理规范,尤其是有关信息披露和收购程序的规范,而资产/股权购买行为一般只需买卖双方谈妥条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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