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公司在决定是否采用现金收购方式时,应围绕兼并公司的资产流动性、资本结构、货币问题和融资能力等几个方面来考虑。
1.短期的流动性。现金收购要求兼并公司在确定的日期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立即付现必然会在资产负债表上产生现金亏空,因此有无足够的即时付现能力是买方首先要考虑的因素。
2.中期或长期的流动性。主要是以较长期的观点看待支付的可能性,有些公司有可能在很长时间内难以从大量的现金流出中恢复过来,因此兼并公司必须认真考虑现金回收率以及回收年限。
3.货币的流动性。以上两点并没有涉及货币本身的问题。在跨国购并中,兼并公司还须考虑自己拥有的现金是否为可以直接支付的货币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以及从目标公司回收的是否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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