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承担债务式兼并中,被出售企业的债务不由受让方承担?

发布日期:2023-09-07 11:00:00   来源 : baa    作者 :乐百管    浏览量 :41
乐百管 baa 发布日期:2023-09-07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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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担债务式兼并中,被出售企业的债务不由受让方承担的原因是,零资产转让的实质是一种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在兼并过程中对企业情况的了解程度更深,信息优势更大,因此优先保护债权人利益更为合理。受让方在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出让方行使追偿权。这样处理可以平衡当事人利益,也避免了过大的社会震动。尽管在法律原理上存在疑问,但现行的处理方法在实际生活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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