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取得

发布日期:2023-11-17 12:10:00   来源 : bal    作者 :乐小管    浏览量 :124
乐小管 bal 发布日期:2023-11-17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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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原始取得”的对称。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在继受取得中,所有权移转时间因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不动产所有权从登记时起移转,动产所有权从交付或移转占有时移转。土地使用权等他物权和知识产权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

继受取得的根据

  ①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财产所有权

  ②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③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⑤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继受取得的包括

  1.移转的继受取得。指原物权人将物权完善地移转给新物权人。主要的原因有买卖、互易、赠与、遗赠、继承等;

  2.创设的继受取得。指所有权人为他人创设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又分为民事与行政两类方法。民事的如所有权人通过与他人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抵押合同,设立他物权,行政的主要指主管机关通过划拨或特许为法人、自然人创设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取水权等他物权;

  3.特定继受取得。指对特定标的物的取得;

  4.概括继受取得。指对他人权利义务全部继受的取得。

相关条目

  •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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