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如果企业的整体资产转让按特殊性税务处理,资产增值部分与股权支付对应部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与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增值部分要纳税。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计算公式为:(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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