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条款有以下几种:
1、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的更换每年只能改选1/4或1/3等,阻止收购者快速入主董事会控制公司。
2、多数条款:公司规定涉及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过绝大多数持有表决权者同意方可通过,增加收购者接管目标公司的难度和成本。
3、限制大股东表决权条款:在公司章程中加入限制股东表决权的条款,保护中小股东,限制收购者权力。
4、订立公正价格条款,要求出价收购人对所有股东支付相同的价格:阻碍溢价收购,增加收购者困扰。
5、限制董事资格条款,增加买方困扰: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增加收购方选送合适人选出任公司董事的难度。
6、特别决议条款:规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决议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增加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控制难度。
收购方一旦违反了拒鲨条款,目标公司董事会可以否定该提案,并增加收购方提案在表决程序上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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