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08.27修订),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源于第三方作者授权、网友推荐或互联网整理,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学习与参考之用。所有文本和图片版权归原创网站或作者本人所有,其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任何版权侵犯或转载不当之情况,请您通过400-62-96871或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进行相关处理与修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08.27修订),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源于第三方作者授权、网友推荐或互联网整理,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学习与参考之用。所有文本和图片版权归原创网站或作者本人所有,其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任何版权侵犯或转载不当之情况,请您通过400-62-96871或关注我们的公众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进行相关处理与修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