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组方式和置换值确定
嘉丰股份将现有全部资产及负债经评估确认后与上房集团属下经评估确认后的资产进行置换。置换后,嘉丰股份(金丰投资)的经营能力将获得改善,并最终纳入上房集团的发展战略。本次的资产置换值确实是按市场原则进行处理。嘉丰股份聘请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房集团聘请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重组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和审计,并请上海市资产评估中心进行确认,在上述基础上最后确定本次资产置换值。
二、重组内容
1.嘉丰股份为了调整经营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实现产业结构和经营结构的战略转移,决定将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及负债经评估确认后的优质资产进行置换,资产评估基准日期为1997年12月31日,置换基准日为1998年7月1日,嘉丰股份1998年上半年业绩由原纺织控股资产体现。
2.嘉丰股份1997年12月31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帐面总资产为43548.14万元,帐面净资产为14095.95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截止1997年12月31日,嘉丰股份资产总额为36644.51万元,净资产值为14028.16万元。
3.上房集团拟置换的资产主要包括:上海红旗新型建材厂、上海兴华绿化公司、上房集团在上海江森房屋设备有限公司、上海金宏房屋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股权比重分别为50%,45%,21%)以及上房集团开发的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截至 1997年12月31日,上房集团拟置换资产的股权、配套项目等所代表的资产总计为46374.72万元,净资产合计为14330.66万元。协议规定,本次置换值为14028.16万元,差价部分计人上房集团对嘉丰股份(金丰投资)的应收帐目。
4.鉴于嘉丰股份原资产主要是与棉纺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与厂房等,同时纺织控股作为嘉丰股份上市前的原上级主管单位,且上市后一直是嘉丰股份的控股母公司的特殊背景,纺织控股承诺将回购从嘉丰股份置换出的全部资产,购回后将以该资产为基础新设一棉纺企业,继续从事原有行业的生产和经营,同时纺织控股表示将使其享有国家在调整棉纺织业过程中出台的全部优惠政策。
5.本次资产重组后,考虑到上市公司新产业发展的需求及“嘉丰”品牌在纺织行业中的特殊价值,经嘉丰股份董事会、上房集团及纺织控股三方协商,并由嘉丰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决定将嘉丰股份更名为“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而将“嘉丰”名称留给纺织控股未来新设立的棉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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