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根据增值税税收的相关规定:销售免税货物单位不得对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你单位取得的专用发票用于免税货物的,不的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来说有两种方式:1.设置相应的部门,对免税货物和应税货物分开核算.2.如果确实无法分开,你可以根据以下公式来计算本月可以抵扣的进行税额.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月取得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免税货物的营业额 应税货物的营业额)*应税货物的营业额二、取得的律师费可否抵扣进项税?
只要不是用于不得抵扣项目,一般计税方法中取得律师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