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地位的类型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的“三四法则”,竞争地位可以分为领先者、生存者和挣扎者。另外,领先企业数量不会超过3个,最强者的市场份额不会超过最弱者的4倍。根据阿瑟·D·利特尔咨询公司的观点,竞争地位可以分为主宰型、强壮型、优势型、防守型、虚弱型和难以生存型。从市场占有率出发,竞争地位可以划分为控制地位、主导地位、领先地位、优势地位、维持地位和挣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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